午后的阳光从落地窗倾泻进来,在深灰色的地毯上铺开一片温暖的、蜂蜜色的光斑。陈默站在窗前,手里端着一杯己经凉透了的红茶,杯壁上印着她正红色的唇印,像一枚盖在白色陶瓷上的、小小的、鲜艳的印章。她没有在喝茶,她只是在站着,站在光里,让阳光落在她身上。
雾霾蓝色的西装外套在阳光下呈现出一种不同于室内的质感——不是灰蓝,是带着一点点珠光的、像贝母内壁一样的、温柔的、有层次感的蓝。白色飘带衬衫的领口在V字开口处投下一小片阴影,阴影的轮廓刚好勾勒出锁骨的弧度和胸口中段那一线若隐若现的皮肤。黑色细闪猫跟鞋的鞋尖从九分西裤的裤脚下露出一小截,细闪材质在阳光中反射出细碎的、像星尘一样的光点,每动一下,那些光点就跳一次舞。
她今天没有会议,没有应酬,没有需要她拍板的重大决策。今天只有她自己,和这间办公室,和这座城市,和这具她花了西十多天终于认领的身体。她站在窗前,看着窗外的城市——高楼林立,车流如河,远处的河流像一条银色的绸带蜿蜒穿过楼群,在午后的阳光下闪着碎碎的光。这座城市在她的脚下,不是“沈若棠”的脚下,是她的脚下。
她想起了今天早上在电梯里的那一刻。不是想起,是回味。那个画面——那双手,那张看不清的脸,那个指尖触到她下巴时从颧骨蔓延到耳根的红——像一颗被她含在嘴里的糖,不舍得咽下去,也不舍得吐出来,只是让它慢慢地、一层一层地融化,让甜味一点一点地渗进舌尖、渗进喉咙、渗进身体的每一个角落。她在回味那个红。那个红的温度,那个红的深度,那个红的来源——不是因为她在想一个男人,是因为她终于承认自己是一个女人。一个会被男人的触碰弄得脸红心跳的女人,一个会被男人的手指抬起下巴时闭上眼睛的女人,一个会在深夜独自躺在床上、摸着自己的锁骨、想象明天会遇到谁的女人。
她不是陈默了。她也不是沈若棠。她是陈默和沈若棠的混合体,是两个人的灵魂在同一个身体里经过西十多天的厮杀、纠缠、妥协、融合之后,形成的第三种存在。她保留了陈默的记忆——那些在出租屋里熬夜加班的夜晚,那些在灶台前熬粥的清晨,那些在林薇身边醒来时看到她睡颜的瞬间,那些蹲在雨里哭成狗的、狼狈的、卑微的但无比真实的时刻。她也拥有了沈若棠的一切——这具让无数人仰望的身体,这双可以在董事会上拍桌子的手,这个可以在谈判桌上让对手溃不成军的大脑,这座三十八层的、玻璃幕墙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的摩天大楼。
她既是那个在雨里哭过的人,也是那个让雨停下的人。她既是那个曾经配不上任何人的人,也是那个现在不需要配任何人的人。她既是陈默,也是沈若棠。她是她们两个人加起来之后,大于二的那个数。她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沈若棠白皙纤细的手,指甲上涂着淡粉色的甲油,无名指上戴着一枚很细的铂金戒指,不是婚戒,是她自己买的,在某一个心情好的下午路过某家珠宝店时走进去,试了三枚,选了这一枚。她不知道那天下午的具体日期,但她知道那个心情好的感觉。那种感觉不是沈若棠的,也不是陈默的,是她们两个人的。是陈默用沈若棠的身体,在某个普通的下午,路过某家普通的珠宝店时,忽然想给自己买一枚戒指——不需要任何理由,不需要任何纪念日,不需要任何人送。就是想买,就买了。这种“忽然想对自己好”的冲动,是陈默的。这种“买得起”的底气和“戴上真好看”的自信,是沈若棠的。她们在她身上,在每一个这样的瞬间,像两条河流汇入同一片海一样,分不清哪滴水来自哪里。
她转过身,走回办公桌,拿起那支她每天都会用、但从来没有认真看过的笔。笔是黑色的,金属笔身,笔帽顶端刻着沈氏集团的logo和“SRT”三个字母。她把笔握在手里,感受着金属的凉意从指尖渗进来,和掌心的温度在皮肤下相遇,形成一种微妙的、冷热交错的触感。这支笔签过多少份合同?她不知道。但她知道,从今天起,这支笔签下的每一份合同、每一个名字、每一个决策,都是她的。不是沈若棠的,不是陈默的,是她的。
《她的皮相》— 溫淳 著。本章节 第68章 身魂归一 凤鸣高冈 由 博阅097文库 整理,如需阅读完整章节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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